1.青海东湖宾馆旅业有限责任公司总面积为58586.8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(共2块宗地分别为宗地1和宗地2:宗地1土地使用者青海东湖宾馆旅业有限责任公司、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宁国用(2016)第00002号、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,剩余使用年限为32.19年;宗地2土地使用者青海兆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、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宁国用(2016)第00001号、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,无年期限制)。2.总建筑面积为27663.4平方米的房产(其中东楼、西楼、中楼、1号楼后厨及职工宿舍、5号别墅、6号别墅建筑面积分别为1112.69㎡、20249.97㎡、2368.98㎡、926.33㎡、1494.72㎡、1510.71㎡)。3.青海东湖宾馆旅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资产(附属设备)(资产设备包括宾馆设施、室外附着物及车辆,资产及设备现状以实物为准)。(各标的物详情请参照尽职调查表)
青海西宁城中区
2000平方米
青海西宁大通自治县区
450平方米
青海西宁城东区
4000平方米
青海西宁大通自治县区
500平方米
青海西宁大通自治县区
1000平方米
青海西宁湟中区
400平方米
青海西宁大通自治县区
1800000平方米
青海西宁城北区
2400平方米
青海西宁城北区
400平方米
青海西宁城北区
900平方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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